为深入落实“以学生为中心”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教学原则,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,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环境,根据《新疆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新工校发〔2025〕19号)(简称:管理办法)有关规定,制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翟玉庆
成员:高贤强、杜小刚、刘晓鸿、魏晓敏、刘成基、薛裕峰
(二)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监督小组
组长:刘文晓
成员:杨元富、申子平
二、工作原则
1.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。
2.全面考察,科学选拔,客观评价。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,考量学生专业兴趣、个人发展需求,强化对转专业学生的综合考核。
3.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伍后复学学生的转专业需求。
三、转入专业计划人数
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、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,经学院工作小组研究决定,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详见下表:
学院 | 专业 | 计划人数 |
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 10 |
物联网工程 | 10 |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| 10 |
合计 | 30 |
四、资格要求
1.转出资格
鼓励对其他专业兴趣浓厚同学申请,尊重学生个人发展需求。
2.转入资格
(1)品德优良,学习态度端正,对我院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,并有意在转入专业认真学习;
(2)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加权成绩排名须在所在专业前20%,或排名在前30%且曾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;
(3)无补考和违纪处分记录;
(4)学校规定不能改变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。
五、考核办法
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(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、学院转专业监督小组、教师代表等至少5人组成),完成申请转入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,考核工作分为初次筛选和面试两个环节。
初次筛选:考核小组按转入条件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,并根据申请转入学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加权成绩排名,由高到低进行初次筛选排序,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转入名额,按1:1.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。
面试阶段:学院根据面试名单统一组织面试,重点考查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,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、主要优势特长、申请转专业的目的、未来的志向、英语水平、思想政治、专业知识、思辨能力、表达能力等,面试最终得分为百分制,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视为面试环节合格,否则不予录取。
择优录取:面试结束后,各专业依据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加权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),从高到低,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,面试分数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,不参与综合成绩排名。
说明:如有其他情况,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讨论确定。
六、考核流程
1.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自愿报名线上申请转专业。
2.学生提交纸质材料:2026年3月20日前。
线上报名成功的学生,于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前将个人基本情况(或简历)、第一学期成绩单(或教务系统成绩截图)复印件、获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资料,提交到A2-B-413办公室(工作时间),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的资格。
3.初次筛选阶段:2026年3月24日前完成。
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初次筛选,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学生名单,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名单及面试安排。
4.面试阶段: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。
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组织面试,不按时参加面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的资格。
5.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:2026年4月3日前完成。
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,并在学院网站公布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未尽事宜按管理办法“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”有关精神执行。
2.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,可直接向学院、学校教务处反映。
3.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:王老师
转专业工作QQ群:1075342579
联系电话:19173245535
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
2026年3月9日